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LED屏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9 10:00:00,更正为:2025-10-10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9-29 10:00:00,更正为:2025-10-10 10:00:00。
致各参与供应商:
****LED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3.2技术要求”采购包1中标的名称“室外LED屏屏体结构”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一点“1.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防火阻燃材料,背面全包,外观件不脱落;”更正为“1.屏体结构内布置户外防水箱体,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防火阻燃材料,背面全包,保证LED主屏外观件不脱落;”。
二、第三章“3.2技术要求”采购包1中标的名称“室内LED屏屏体结构”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一点“1.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防火阻燃材料,背面全包,外观件不脱落;”更正为“1.屏体结构内布置简易箱体,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防火阻燃材料,背面全包,保证LED主屏外观件不脱落;”。
****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内采购文件的此项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原2025年9月29日10:00延期更正为2025年10月10日10:00。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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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
1.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
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371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地址:**市经开区**大道59号
联系方式:082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开发区**街70号市民之家4楼
联系方式:0827-****0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82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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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