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5-00859
三、项目名称
2023年度**市**县新街镇沙湖岭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八)第三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鱼岳镇通湖路(水岸**)7-8幢2层
中标(成交)金额:286(万元)
综合评分法:91.17(分)
工程类 |
名称:2023年度**市**县新街镇沙湖岭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八)第三次 施工范围:包括表层淤泥开挖、推土机推土(晾晒)、推土机推土(还原)、土方调运、田埂修筑挖运土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表)。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袁怀庭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二级 鄂242****20309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左华恒,陈萍,黎亚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16
2、评审地点:****中心4楼402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2.3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鱼岳镇迎宾大道 32 号
联系方式:183****4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花园6#-102室
联系方式:139****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利/夏明华
电 话:13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