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下管镇新庄村(2024)8号地块位于**市**区下管镇新庄村,地块**园地,南至园地,西至园地,北至园地,调查项目红线面积为2044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1.062041°,北纬29.855001°。根据《**市**区下管镇新庄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要求,本次调查地块由****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对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甲类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对照表,本地块现用地类型为农用地,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故本次地块应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本项目调查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24日,****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本次调查主要对调查地块开展了地块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地块调查-污染识别工作。
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本次地块土壤快筛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区域布设10个快筛点位,作为表层土壤采样点位。所有快筛点位监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要求。
4、本次调查**市**区下管镇新庄村(2024)8号地块位于**市**区下管镇新庄村,地块**园地,南至园地,西至园地,北至园地,调查项目红线面积为2044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1.062041°,北纬29.855001°。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现状为园地。通过对前期收集的基础信息、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材料进行辩证分析,调查地块内无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满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需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止于第一阶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