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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招标名称:**市**区城市供水设施隐患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
地址:**市**区**镇**圩37号
联系人:覃子权
电话:0775-****182
四、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人:覃俊霖、陈佳利
电话:0775-****131、****161
五、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六、监督部门及电话:**市****建设局 0775-****088
七、发布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政府门户网(www.****.cn)、**公共**交易平台(**●**)(ggzy.****.cn)上发布。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本次仅对评审描述进行修正,并不修改评审分值):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1.3款**“(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5~15%)”,现描述修正为“(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13%)”。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3)款**“项目业绩(30~60分)(0.0~40.0分)”,现描述修正为“项目业绩(0.0~40.0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3)款**“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0~60分)(20.0~60.0分)”,现描述修正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0.0~6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