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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8-20 17:40信息来源:**
90天 |
资金现金 |
200,000元 人民币 |
10,465,024.29元 人民币 |
CQSGZCBJPSZDJ2019[JS] |
石柱工业园B区钢结构厂房项目(一期)(第二次) 补遗1 1、取消招标文件10.6款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关条款。 2、投标报价3.2以及评标办法2.2.5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增设异常低价警戒线。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中须重点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如何控制成本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 3、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5修改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 %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报价合理性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不提供说明或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4 日上午9:30 **** **** 2025-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