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拟按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某显示屏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现将该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经济技术要求、交付时间等存在意见建议,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内递交至我单位。
一、项目名称:某显示屏设备及系统集成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7日
四、项目预算:65万元。
五、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或参股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10.具备XXXXXX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XX资质或XX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XX资质。
七、反馈意见建议说明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发送至****@163.com,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反馈意见中如有不满足三家品牌的情况,须明确指出涉及的品牌及对应参数。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83****2108
九、纪检监督
梁老师:133****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