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和《****合实验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规定,自2025年8月15日起,****医院医**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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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