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个人独资)委托,****已承担“****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个人独资)
建设地点:**省**市**县蓬南镇**村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总面积2.1563公顷,主要建设养殖圈舍、畜禽粪污处置、场区内通道、疫病防治、管理用房等,年出栏15000头生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个人独资)
联系地址:**省**市**县蓬南镇**村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7****054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讯地址:**省**市**区韦家碾1路118号D808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8-****5480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回公众意见表或回函、来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