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消防车及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 |||
公告类型: | 补充(变更公告) | 项目所属区域: | **县 |
交易大类: | 政府采购 | 交易小类: | 货物类 |
内容 |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消防车及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告日期:2025年8月19日 原开标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3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内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部分的技术响应 更正内容: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6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1)技术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逐项对应列出所投产品对应条件和参数,并注明响应与负偏离。不按要求列出的,计0分; (注: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 字符的条款为一项技术参数要求,如: “1./1.1/1.1.1”等。) (2)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计0分; (3)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偏离表 ”的,计0分; (4)“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偏离表 ”没有写明具体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的, 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8分,扣完为止; (5)标注“▲”的重要技术指标每项偏离扣8分;( “▲”为重要参数, 数值类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材料,检验报告中未纳入检测范围的其它非数值类参数要求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每项偏离扣8分) 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为实质参数,数值类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材料;整车功率比为计算出来的数值,只需列出计算过程及结果;检验报告中未纳入检测范围的其它非数值类参数要求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计算整车功率比的,视为实质性偏离) 更正为: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6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 (1)技术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逐项对应列出所投产品对应条件和参数,并注明响应与负偏离。不按要求列出的,计0分; (注:招标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 字符的条款为一项技术参数要求,如: “1./1.1/1.1.1”等。) (2)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照抄招标文件原文的,计0分; (3)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偏离表 ”的,计0分; (4)“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偏离表 ”带“▲”号和未带“▲”号的没有写明具体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的, 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带“▲”号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未带“▲”号,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5)标注“▲”的重要技术指标每条负偏离扣5分;( “▲”为重要参数, 数值类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材料,检验报告中未纳入检测范围的其它非数值类参数要求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每条负偏离扣5分) 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为实质参数,数值类参数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材料;整车功率比为计算出来的数值,只需列出计算过程及结果;检验报告中未纳入检测范围的其它非数值类参数要求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计算整车功率比的,视为实质性偏离)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对一般指标(未带“▲”号)每条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非实质性偏离≥1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变更更正日期:2025年8月19日 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挂网(更正)版招标文件。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 联系人:朱先生 邮 编:417700 电 话:137****3154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井湾安置区27栋 联系人:金女士 邮 编:417000 电 话:188****5899 | |||
发布时间: | 2025-0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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