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政府采购网 共有 37条相关信息
09日 10时5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澳门百老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根据《澳门百老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澳门百老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要求,被信用中
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普兰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 系 人:旦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恒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西藏恒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时提交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提
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普兰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 系 人:旦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恒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良好记录,提供近 6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相关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7.近一年内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或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式及内容由供应商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其
**号文相关规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费。本项目代理费金额为:***.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兰县霍尔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霍尔镇 联系方式:***(请
记录,提供近 6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 具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相关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7. 近一年内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或证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
日至***年4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专家论证意见 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普
肆拾肆元陆角陆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3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公示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发布。合同附件
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韩瑾琪,苗长青,李茂盛,田岭森,沈凤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西藏政府采购网发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普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人民路与陕西路交汇处东 联 系 方 式
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6.2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因上传错误、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等,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
意见 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分别是: 刘祥斌 庞勇 吴金府 陈霞 郭建华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普
11日 10时4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磋商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
17日 11时0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
30日 11时1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磋商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
31日 11时0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
上传错误在评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自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2.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
7日 11时1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2.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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